Introduction to Literary Critics
文学理论导论
什么是文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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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照科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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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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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我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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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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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因研究法
- 文化、经济、政治的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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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的定量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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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学⻆度:文学的演化
总体而言分为两大类: - 科学的:思考事情的本质,也就是一件事情的始末缘由 (重复的事实) - 历史的:以文化作为参考系,去理解事情的意义 (延续的事实)
解释 vs 理解
这种问题上的区分,涉及到了学科的分类、历史哲学与认知论上的⻅解。但同时这种问题又很实际。举个例子,为什么我们要研究莎士比亚?既不是因为它与其他的人类在生理上文化上有什么共同的地方(否则我们可以随便找个人研究),也不是因为他和所有文艺复兴时的人,所有英国人有什么共同之处。我们要研究的是莎士比亚的独到之处。这明显是一个关于个性和价值的问题。研究者感兴趣的则是它有别于其它同类事物的个性,它特异的面貌与性质。这也意味着,探讨文学的普遍法则的努力终要失败。
这样讨论的问题就有两种解答:
将科学方法与历史学方法结合起来,从而使文学研究仅限于搜集事实,或者建立高度概括的历史性法则。否认文学作为一⻔科学,坚持文学的理解带有个人的色彩,强调作品的个性。然而后一种方法很容易导致诉诸感情的鉴赏。这种基于个人主观的鉴赏很容易滑向另一个极端:一堆独一无二的垃圾是不是也非常有个性?换句话说,每一个作品的遣词造句背后的机制,都是一般性的,而不是特殊的。因此每一个文学作品都兼具一般性和特殊性。虽然有独特的一面,但是它又与其它的作品有相通之处。也就是说,当认识到这一点之后,我们就有能力就文学作品、艺术作品、所有文学与戏剧进行概括,寻找那个一般性;也同时致力于说明一个对象,一篇作品,一个时期或者一个文化的个性与特点。文学理论,是一种方法上的工具,也是当代文学研究所必须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要忽视共鸣理解的作用。它们作为对文学的认识和思考的先决条件依旧很重要。文学研究已然是超越个人意义的传统,阅读艺术或许是个人修养的目标,但它并不能代替文学研究。文学研究中很重要的是它要成理论。可什么又是理论呢?
什么是理论
人们常读到的批评理论,都会或多或少坚持着探讨艺术与艺术家的关系,而不考虑艺术与外界、与欣赏者与作品的内在关系。在最近几十年美学中,有的艺术理论家宣称,前人的理论即便不是全部,也有一大部分是摇摆不定、不切实际的。在一些哲学家看来,以艺术哲学名义编造的东⻄,在一些哲学家眼里仅仅是一种空谈,甚至被认为是既不逻辑,又不科学,也不是经验的求实。理论是什么? 20 世纪理论已经使得文学研究的本质里面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在文学理论当中,非文学的东⻄越来越多。而这些问题几乎和文学没有任何关系,同时做文学研究时还要读那么多心理分析、政治、哲学等等方面的书籍。理论现在已经被各种名字代替了,德里达、福柯、拉康、斯皮瓦克等等。那么理论究竟是什么呢?先举个例子:
—— 为什么?
—— 按照我的理论,这句话的意思是......
理论这个词有两个部分:
理论可以表示思考,猜测。但一个理论又不同于一个猜测。如果说“我猜是因为......”的话,这意味着隐含着一个正确答案,而我刚好不知道。而理论是一种判断,是一种解释,无论是正确还是错误都是很难被证实的。
当你说“我的理论是......”时,这意味着你要提出一个并不显而易⻅的解释方式。这段开场白之后,我们期待的并不是“明天会下雨”这样的简单解释。因此作为一个理论,它会要涉及到一种系统的错综的关系。被称作理论的作品的影响是超出它们自己原来的领域的。
虽然这种解释并不能算令人满意的,但至少概括了上世纪 50 年代以来发生的事情。从事文学研究的人已经开始研究文学研究领域之外的著作。这些著作在语言、思想、文化等各方面慢慢提出了更新更有说服力的解释。在这个意义上,这些文学研究之外的著作,是一系列没有界限的、评论天下万物的作品。它们之所以成为理论,是因为它们提出的观点或论证让不从事这类研究的人具有启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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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是跨学科的 —— 是一种具有超出某一原始学科作用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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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是分析和话语 —— 它试图找出我们称为语言、文字、意义、主题之中包含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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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是对常识的批评 —— 是对被认定的自然观念的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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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具有反思性 —— 它是关于思维的思维。我们用它向文字和其它话语实践中创造意义的范畴提出质疑。结果就是理论变得很吓人。如今的理论浩瀚繁复,但唯一令人失望的是,它永无止境。理论成了一种令人恐惧的事物:“什么?!你没读过拉康,那你怎么能继续谈论抒情诗呢?”或者说:
“要是不用斯皮瓦克对殖⺠主义在建构都市题材中所起作用的论证,你怎么能写出关于维多利亚时代小说的论证??” 理论成了一种凶恶的刑法,逼着你去读各种难懂的作品,以及对于作品的回应与批评(读了康德,你读了蒯因了吗?)。理论是不可控的,这也就是人们在一直抵制理论的原因。如果承认了理论的重要性,就等于做了一个永无止境的承诺:你要永远去不断了解,学习重要的新东⻄。理论令人有种要掌握它的欲望。你希望理解现象和其背后的概念,但是无限扩张的理论却让这个目标变得那么的遥不可及。你永远想了解那些未知的理论,这些理论又在无时无刻挑战着你的框架,推翻着你的认知。于是阅读其他的理论时,你也在失去原有的理论,所谓“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虽然这样的导言并不能让你成为理论家,但你也不会在原来的位置了。
文学理论»»理论,文学史»»文学材料, 文学批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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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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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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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性
什么是文学
研究文学之前很重要的就是定义什么是文学。
这个问题的意义在哪?
文学与非文学
想想看,如果现在你要去研究“20世纪早期的妇女 形象 ”,在这个题目下,能研读的作品就很多了。文学的非文学的都可以——取决于你的切入点,你既可以研读伍尔芙的小说,也可以去研读弗洛伊德的病案史。似乎从方法论的⻆度上来看,也没有什么不同。不是说文本形式都差不多,而是说它们由于不同原因,在不同⻆度上更有典范性。而且它们的研读方法也是很接近的。两者区别不大的原因之一还在于,我们在非文学作品中找到了“文学性”。人们通常认为属于文学的话语在非文学的话语(与实践)中也是必不可少的了。比如说历史学家做不了科学上的预言性质的解释,说明不了A和B都发生了C会不会发生。他们只能说明,一件事如何导致另一件事。也就是说,这就像讲故事,有因有果,起承转合。这种模式也就是文学的叙述模式。不仅在历史中,其他领域也有很多的例子。这也正说明了文学的手法在非文学的作品里也越来越常⻅,使得文学与非文学的区分愈加模糊。既然是发现了文学性,这意味着文学的概念依旧有作用。因而我们有必要回到那个最开始的问题:“文学是什么”。
但想正面回答这个问题是很困难的。要是问小学生的话,他可能会回答:“故事,诗歌,戏剧”。但是当这个问题问到一个与文学相关的人的话,这个问题就变的非常棘手。是理解为“文学是干什么的?有什么目的?“,还是“文学作品有什么突出的特点?”人们或许是为了给看书这件事下一个评判标准,也或许是想知道:“有什么根本性的东⻄是所有文学作品所共有的?”这问题很难回答。文学作品形式与篇幅各有不同,而大多数作品与通常被认为是不属于文学作品的东⻄有更多的相同之处。托尔斯泰的小说和印度史诗关系或许还没有历史书和小说的关系大。而像简爱这种作品或许它和自传的关系比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要大很多。从历史变化,文化交融的⻆度来看的话,文学是什么这个问题就更加困难了。或许我们干脆下结论说,文学就是一个社会认为是文学的作品,由文化来裁决。
但这依旧没解决问题。我们只是把问题从“什么是文学”转化成了“什么界定了文学”。这就好像我们问“什么是杂草”一样,什么样子的草是杂草,什么样子的草不是杂草,什么特征界定了杂草。于是除草的人们就会费尽心机地开始探讨植物特征,力图找到杂草形状的本质。或许这也是白费力气,你应该做的是历史的、社会的、心理学上的分析,看看从古到今不同文化不同社会的人在不同场景下怎么界定杂草。
- 或许文学就像杂草一样
你在什么地方读到的一段文字,很大程度地决定了这句话的价值。或许某天你去抽签时摇出来的一句话,刚好符合了诗的格式并从中发现诗意。这样的事情是脱离语境的,和抽签本身的行为已经没有什么关系了。比如说蒯因在《从逻辑的观点看》一书开头说,“关于本体论的问题,令人好奇的正是它的简单性”。这句话如果我们把它打散,写成一首小诗的话:
关于本体论的问题 令人好奇的正是它的 简单性
在简单性之后戛然而止,似乎不再需要说明什么了。这句不合情理、关于简洁的断言立⻢有了可信度。孤立地看这么一段话,似乎确实可以引出人们的文学态度。这样的例子说明了:当语言脱离了其他语境,超越了其他目的时,它就可以被解读为文学。文学作品自成语境,它是一种可以引起关注的言语行为(speech act)或文本。
超保护的合作原则
交流基于一条基本原则:参加者的相互配合。当我问你“A是不是个好学生”的时候,你回答:“他一般都挺准时的”。这时候我会假设你回答了我的问题,而不会抱怨你答非所问。相反我会认为:你做出了一个含蓄的答复。或许A不是一个好学生,可夸奖的地方不多,但是人很老实。
文学叙述也具有这种关系。它的话语与听众的关系在于它的“可讲性”(tellability),而不是它传递了多少信息。读者认为作品是值得一读的才会去阅读它。读者会想当然地认为语言的费解与不通是具有交流目的的。所谓文学其实就是一种约定俗成的标志,一种文本活动。
于是我们可以得到这样一个结论:文学是一种可以引起关注的言语行为(speech act)或文本。它与其它起到“告知信息、提出问题或作出承诺”的言语行为都不同。它与其它起到“告知信息、提出问题或作出承诺”的言语行为都不同。文学作品在整体上具有完整的意向性,但它并不起以言行事(illocutionary)的作用,起以言取效(perlocutionary)的作用。
有时研读对象具有成为文学作品的特点,也有时是文学语境将我们把它看作文学作品(美与美感的关系)。文学并不是一个让我们把语言填进去的框架,也就是说,不存在一种文学的格式/语言结构。文学不仅仅是一个将语言填进去的框架,也不仅仅是一种特殊的语言。很多文学作品也并不以特殊的语言作为自己的特点。或许我们应该将一些视⻆放在一起来看。侧重于一个视⻆的时候也要为其他的视⻆留出相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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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语言的突出
- 使语言与众不同,具有⻛格
- 同时如果不认定一个作品是文学的话,⻛格或许并不会凸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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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语言的综合
- 将语言的层次关系综合在同一个文本之中:艾森豪威尔的竞选口号:I like 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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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是虚构
- 文学是美学对象
- 康德
- 文学是文本的交织,自我折射的建构
- 作品是由其他作品产生出来的
- 互文性(intertexuality)
- 自反性:对文学自身的反思
以上五个特征都不是 界定 特征。其它类型的语言运用中也会具有这些特征。文本的文学性是 在读者<->文本<->作者 <->背景之间的作用中产生的,或许是对抗,或许是合作。
回到之前说的:当语言脱离了其他语境,超越了其他目的时,它就可以被解读为文学。《百年孤独》这种作品,就其特点而言,是一个虚构家族的故事,又很具有特色,是拉丁美洲相当有代表性作品。但同时它在拒绝自己被框在那个它所代表的领域或范围之中。正因如此 读者和批评家才能如此自然的考虑文学的普遍性。正是这种普遍性让我们能将它看作“人类环境的讲述”,而不是那个狭小的⻢孔多里面。它仅仅是关于拉丁美洲吗?仅仅是关于一个家族的兴衰吗?还是关于退休的上校?似乎哪一个都无法令人满意地回答这个问题。或者还是说,不回答更容易一点。如此我们便默认了普遍性。而文学的虚构所产生的普遍性,尤其是小说的普遍性,“无声地渗入到真实当中,默默地创造一种非凡的共同体信念,这正是现代国家的特征”。
文学与文化研究
文化研究是我们称之为“理论”一事的实践,简称就是理论
法国教授写书论述香烟与肥胖对美国人的困扰,研究现实主义的专家写起了谋杀连续剧,文学教授放下莎士比亚转而走向了肥皂剧。这里在进行的就是“文化研究”。理论极大地丰富与激励了对文学作品的研究。正如最开始讲到的,理论并不是文学的理论,而是一种广义层面的文化。随着文化研究的发展,“关于什么的理论”一问也像理论本身一样难以界定。
那文化研究是关于什么的理论?文化研究的目的就是搞清楚文化的作用。特别是现代社会,在这样一个时代,文化产品应如何发挥作用,文化特色又是怎么形成与构建的。可以说文化研究包含的东西很广。总的而言,文化研究涵盖了文学,并把文学作为一种独特的实践进行考察。
文学与社会
文学是一种社会性的实践,以语言这一社会创造物作为媒介,再用文学手段进行加工。而这些手段,本质而言也是社会性的、约定俗成的“规则”。我们常说文学再现生活,这个生活在广义上则是一种社会现实,而甚至自然世界和个人内在的主观意识,也是一种文学模仿并再现的对象。文学的产生通常与某些特殊的社会实践产生关系。因此文学具有一定的社会功能和效用,不仅仅是个人的事情。讨论文学与社会的关系,通常都是以“文学是社会的表现”这句话为起点的。但问题在于,如果我们假定文学什么时候都能正确地反应社会情况,那这句话就是错的。康德认为,我们会觉得其他人的审美观点应当与我们的观点相似。人们会相信一个作品会代表一个时代。如果是应当而不是必然的话,你就要去论证一个事情怎么从应当变成必然,一个人的审美态度,对生活的态度,如何应当而且必然地反应了一个时代。而如果仅止步于认定“文学反应一部分的社会“,或是文学表现生活,那这就是句废话。一个作家不可避免地要表现自己的生活经验,和他对生活的观念。但是如果说他能表现整个社会的观点,那就是错的。
文学无论如何是脱不开以下三个问题的:作家的社会学,作品本身的社会内容,以及文学对社会的影响,然后我们才能谈论文化的一体化问题。首先,既然每个作家都是社会的一员,我们就可以把他们当作社会的一员来研究。作者从被贵族资助到面向大众,与代表大众的出版社交接,使得我们势必要对大众进行研究。听众会很大程度影响你的作品。与社会有关的国家、政府、民族也是研究对象之一。政府对于图书的引导与管制也会影响作品。苏联作品的风格,与国内的作品风格都是如此。再比如《想象的共同体》中认为文学凝聚了人们并构建了一个民族。像对这种关系的研究便是作家的社会学。
作家受社会影响,也会反过来影响社会。艺术重现生活,同时也会造就生活。文学既可作为社会文献,也可以作为社会史的大纲。像《人间喜剧》这种作品便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但如果我们仅仅把文学当作一面镜子,研究这种翻版的生活,那么这种研究意义不大。重点在于小说与社会现实之间究竟是什么关系?讽刺赞美还是质疑?现实主义还是浪漫主义?其中展现的社会态度才是重中之重。
我们必须承认一件事,社会环境似乎决定了人们认识某些审美评价的可能性,但并不决定审美价值本身。我们可以认为一种社会形式下,某些艺术形式可能会出现,但是并不必然。凯恩斯说过这么一段话:
但这并不必然。二十世纪的美国虽然经济发展如此之快,但并没有出现莎士比亚。很多人,包括但不限于很多马克思主义者,会以经济作为捷径分析文学。事实上,马克思本人在《政治经济学批判》中是这么说的:
事实上这种问题并不罕见。不管是马克思主义的文学批评,还是知识社会学的分析,或者其他的种种理论都存在类似的缺陷。没有一种因果性的研究能恰当地分析描述并评价一部作品。文学与社会的问题显然可以采用许多不同的术语来描述,但无论如何描述,只有当社会对文学形式具有决定性影响一事被明确展示出来之后,才可以去研究其作为艺术价值的有效一部分的情况。我们有些文学名著与社会的关系很小,甚至就没有。就文学理论而言,社会性的文学只是其中的一种,而且并不是主要的一种。除非有人认为文学是对生活如实的模仿,特别是社会生活。但文学不能替代社会学与政治学,文学有它自己存在的理由与目的。
文化研究
现代的文化研究起源于60年代法国的结构主义。结构主义认为文化即为一系列的实践,我们应该对这些实践的规则进行描述与整理。罗兰巴特写过一本书叫做《神话论文集》。这本著作对许多文化活动进行了一定解读。比如说职业摔跤,汽车、洗涤用品的广告,再到法国葡萄酒或者爱因斯坦的大脑。罗兰巴特很看重那些文化中看似自然的事物,他认为这些东西很多是基于偶然的、历史的原因,而不是具有神秘感的。举个例子,如果将职业摔跤与拳击做比较,你就会发现这里有不同的规则(程式)。拳击手被击中的时候表现的很坦然,而摔跤手被击中的时候却会是分痛苦地扭曲着身子,夸张地扮演着俗套的角色。在拳击比赛中,在比赛不能过线这件事上,这个规则是游离于比赛之外的;而在摔跤比赛里这个规则完全是存在于比赛之内的。规则扩大了意义的范围,而意义又可以被创造:也就是说规则就是为了被打破而存在的。这些反派公开地打破规则,展示自己邪恶的一面,缺少体育道德的一面。而观众也毫不犹豫地充满愤怒地站起来加入这场戏中。摔跤在这里首先提供的便是伦理道德上的满足感,因为善恶分明,互相对立。
近代文化研究的另一条是马克思主义文学理论。在英国这种理论试图探索一种通俗的劳工阶级的文化,而在欧洲这种理论会把大众文化分析为一种强制的意识形态的组合。它们起着把读者或者评论者置于消费者地位,和为国家权力进行运转进行解释的作用。一种理论认为文化是人民自己的表述,另一种认为文化是强加在人民之上的。一种是为了复苏边缘的文化,而另一种是为了指明人们在多大程度上是文化实践构建的主体,或表示质疑。广告称你为某种主体,比如称你为喜欢高质量的产品的消费者,通过反复灌输,你就占据了这样一个地位。文化研究就是在探讨我们在多大程度上受文化力量的操纵,以及我们能多大力量上让文化力量为其他目的服务(发挥能动作用)。
原则上说,文化研究就是把文学研究的技巧运用到其他材料中才得以发展的。它把文化的典型产物作为文本进行解读。反过来说把文学作为文化研究进行研究,把文学作品与其他作品进行连接的话,文学研究也会有所收获。
文学与文化研究
在文学与文化研究的关系上,有以下几点值得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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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经典。如果文化研究吞噬了文学研究,文学经典是什么样子呢?肥皂剧是否替代了莎士比亚?文化研究鼓励研究通俗形式的话,那么经典文学的位置又在何处?
- 当理论将哲学与心理学放在一块的时候,也收到了类似的指责。这样的行为的确将学生从经典著作中拉走了。但同时这样的理论又为文学增加了新的活力,开拓了更多的解读方法。人们从更多的角度去解读莎士比亚,马克思主义的,心理分析的,历史的,解构的。而真正被冷落的是那些次要的作品。比如说很多活跃在莎士比亚周围的剧作家,如今确实很少被人问津了。
- 文化研究是否也用同样的效果呢?现在文化研究的发展确实与文学领域的扩大相伴。如今教授的文学很广,有很多边缘性的文学也被加了进来。它们或是作为增补或是作为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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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究竟是各种(文学)再现的结果,还是它们的起源/起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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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文化研究的研究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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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文化研究只是文学研究的一种叛逆形式时,甚至走出了文学分析的框架的话,那么使用文学方法真的重要吗?文化研究很容易成为一种非量化的社会学,把作品反映为作品之外的某些事物的表现。这种研究方式很容易被摆布。
其中一个原因便是所谓的同一性。这个概念认为社会有一种同一性存在。各种文化形式都是这种同一性的表现。要分析这种表现就要与派生出它们的社会进行联系。现代理论界就是否存在这种同一性产生了辩论。如果存在,文化产品与文化活动之间是什么关系?文化产品会被当作一种基本政治结构的表象。比如说有人做过“电视警察系列剧和法律与秩序“的分析,从社会变革的角度探讨电视剧的变化。这样的解释固然有趣,而且很可能是真的。但这样的,认为同一个时代的文本都具有同样的意义这件事,都是社会结构表述的想法,会使得文学的解读实践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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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研究的目的
从事文化研究的人们常常希望当代的文化研究能够成为一种对文化的介入,而不是仅仅停留于一种描述。从历史上说,研究通俗文化的思想和政治介入是极为相关的。在六七十年代的英国,研究工人的文化就具有一种政治内涵。英国是一个民族文化特征与高雅事物结合在一起的国家——想想英国文学悠久的传统就知道了。所以在英国这个语境下,研究通俗文化本身就是一种反抗行为。但在美国就不完全如此。美国是一个反对用高雅文化解释其民族特点的国家。《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中的哈克贝利为了躲避姨妈对他的文明开化而出逃到自己的国土上,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美国在传统上就是逃离文化的。在美国,避开高雅而研究通俗算不上一种政治的激进,也算不上反抗。它更像是一门大众文化学科,但它仍然是对文化实践与文化再现的学术研究。
关于文学与文化研究的争论大致可以这样分。一组是关于研究一种或另一种文化对象的价值问题。这样的话,研究莎士比亚而不是电视剧则是需要论证的:不同种类的研究,对于不同的问题,能取得什么样的成果?而这个问题并不容易论证。纳粹也有纳粹的艺术文学与音乐。这就使得说明一类研究得到一类结果的问题变得复杂了。
另一组问题则包含了研究各类文化对象的方法——不同分析解释方法的利弊,比如是把文化对象当作一种错综复杂的结构去分析呢,还是把它当作社会同一性的表象来解读?仔细解读文学作品并不意味着要对它做出美学评价,而对文学作品进行文化分析并不代表这部作品就只是一份某个阶段的记录文件。首先我们可以做的就是语言上的分析。
叙述
文学和文化理论越来越认为记叙在文化中占有中心地位。故事是我们理解事物的主要方式。
我们通过可信的故事来理解历史事件。历史学家认为历史的解释不是根据科学的因果关系,而是通过故事的逻辑关系,也就是一个事件如何导致另一个事件,比如说雨果被驱逐与法国大革命之间的关系。而这样的叙述结构是具有说服力的。
叙述不仅是个学书科目。毕竟听故事与讲故事是人的基本欲望。关于叙述的一个第一个问题:我们对于一个故事的基本形式具备哪些固有的概念(非洲电影vs好莱坞电影)。这些概念可以让我们区分出来哪些故事结束的恰当,哪些故事结束的不恰当。如果说语言学是解释清楚语言能力的话,那么叙述的理论就是解释清楚叙述能力的学问。叙述能力,是一种把故事讲清楚,说明白的能力。类比语言,讲一种语言的人在认识这种语言的时候,他们的潜意识里已经对这种语言有种先入为主的模式或者框架。那么叙述也是如此,我们也可以把叙述的理论解释成一种文化上的直觉。
一个故事需要有什么条件?亚里士多德认为好的故事一定要有情节。开头中间结尾,故事的娱乐性正是源自于这种编排。一个故事,或者情节是需要变化的。而变化需要一个引子,以及一个落脚点,这就构成了一个故事。有的理论家论述令人满意的情节之间的并行关系,比如说角色间的变化:从一种关系转变到另一种相反的关系,从错误到正确,从提出问题到解决问题。在每一个故事中,事件层次上的发展与主题层次上的转变是相互映照的。
如果说叙述理论解释的是叙述能力,那么读者对于叙述的识别也应被纳入其中。诗歌在翻译中会走样,但是情节不会。因此情节独立于任何语言或者表现手法之外。无声电影,连环画,或者电台的小说连播都可以具有同样的情节。从一个角度看,情节是把一件事设计到一个真正的故事中的方法。作者和读者同时将事件设计到情节里,使其产生意义。而从另一个角度看,情节是由叙述设计出来的。一场谋杀案,我们既可以从谋杀者的角度去讲,也可以从被害者的角度去讲,当然也可以从警察的角度去讲。甚至可以由一个无所不知的叙述者去讲。情节和故事是一定的,但是话语描述不是。
事件-情节,故事-话语。
情节,或者说故事是被表述的材料,是根据某个特定的视角编排的。但某种角度来说情节本身已经塑造了事件。一个情节可以把一个会面当作结局,也可以作为开端,当然也可以作为转折。而读者真正面对的是文本构成的话语,情节只是读者推测出来的。因此叙述理论的重点就是情节与表述的对立,故事和话语间的对立。只有搞清楚了发生了什么,我们才能把其他的文字材料当作是对所发生事情的描绘,之后我们才能选择表现手法。以下是一些识别有意义的变化的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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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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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对谁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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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什么时间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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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用什么样的语言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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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根据什么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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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的视角
( -> 《小说的艺术》戴维洛奇)
故事之所以流传是因为他们值得一讲。故事给人带来快乐和满足,通过在熟悉的局面上进行变化而产生满足。故事还具有一种功能,就是教我们认识世界。通过调整视点,让我们从别的角度观察事情,弥补我们在真实生活中对他人的无知。叙述是使一系列社会准则内在化的有力方式,同时也提供了一种社会批评的方式。叙述有时候是一种修辞结构,这种结构创造着睿智的幻觉;而有时候叙述则是稳定的知识的根本形式。说到底,我们不得而知。对于叙述本身的研究也具有着叙述的结构,也或许是一种巧言令色。或许会更痛苦,也或许会更明智。或许我们会永远都触碰不到幻想与叙述后面的真实。故事就是这样的。
属性,认同与主体
我是什么? - 这个自我是先天的还是后天的 - 应该从个人的角度还是社会的角度理解?
自我:内在与外在
理解:个人与社会
- 内在+个人: 自我先于所从事的行为,通过语言与行为展现“物自体的”各个方面
- 内在+社会:自我由出身+社会因素共同决定
- 外在+个人:自我的本质是不断变化的,通过行为而成为它自己。
- 外在+社会:我通过我占据的各种主体地位而成为我
文学研究的传统中经常把一个人的个性看作先天给定的东西,是一个由文字与行为所表述的内核。“因为我是我,所以做了这样的事,如果要解释我的所作所为,你就应该审视我所说过的话与所作出的行动。“
如果思维、行动的可能性是由主体所不能理解的一系列机制所决定的话,那么当一件事情发生时,主体就不能作为“可靠的论述者”来引证,也就是“被隔离开”了。因此从心理分析的角度来看,主体是一种装置,一种精神交叉的装置,它具有各种属性(性别,语言等等)。从马克思主义的角度去看这个装置,这个装置中最根本的属性是阶级地位;从女性主义的角度去看,那么着墨点则是性别这一属性,进而引出社会建构。
主体是一个角色,是一种能动作用、自由的主观意志(或者说在扮演一个自由的存在)。同时一个主体也是一个服从者,一个被决定的对象——被决定的就是主体的各种属性。文学关注的就是属性。文学作品为属性的形成提供了各种容器。有的叙述中,属性由出身决定(童话),而在另一些叙述中,角色的属性会随着命运的锤炼而变化(基督山伯爵)。小说通过以个人的个性为焦点,建构了有关个人的属性的思想意识。而个人属性所忽视的较大范围的社会问题正是批评家应该探讨的,也正是理论局限的领域。
同时文学不仅探讨了属性,也在建构读者的属性中起到了作用。文学的价值一直与它给予读者的经验相联系。人们在虚构中学习并思考。通常我们会去批评年轻人不应该“在虚构世界去寻找真实感“,但实际上虚构与现实的位置早已发生了调转。话语究竟是再现了已经存在的属性,还是创造了属性?现代的很多文学作品(从18世纪开始)塑造了一个“现代人”,这个现代人的价值与属性都是从感情与个人品质中生成的,而不是由社会中的位置所构成的。这种观点认为真正的自我是由通过与他人之前的关系与互动形成的。这个概念则是通过小说与其他艺术媒介进行了传播。
属性的形成:拉康
群体属性:认同=>什么东西界定了人们?这些与社会的控制间的关系?
巴特勒:属性作为一种结果
阿皮亚:能动作用与主体位置并不对立